【一】档案馆
1、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全校师生的档案法治意识;
2、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各门类档案工作规范;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对校属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指导、协助校属各单位做好各门类档案的整理组卷等工作,负责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编制检索工具和汇编材料,多层次、多方位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6、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化和数字档案室建设,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实现电子文件归档及全文检索,不断完善电子档案数据;
7、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编研成果;
9、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师生档案意识,发挥档案文化育人功能;
10、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提升业务和理论水平;
11、完成上级档案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史馆
1、制定校史馆发展规划,策划展览方案,及时做好校史陈列馆内容的更新;
2、负责校史陈列馆展板、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的实施;
3、负责师生校史宣讲团建设,做好来宾讲解工作;
4、加强校史陈列馆展品的日常管理,做好校史陈列馆展品进、出馆的登记,造册和定期核查以及珍贵校史档案的复制工作;
5、做好校史陈列馆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馆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6、加强校史陈列馆环境维护,确保展馆清洁、通风、美观,以保持良好的参观环境;
7、建立和拓展与校内外的沟通渠道,做好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的摸底、征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
8、加强校史研究,开展《燕山大学年鉴》等的编研工作;
9、组织开展校史文化节等文化育人活动;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