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根据《高校档案管理办法》及燕大校字[2013]212号《燕山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归档时间的要求,请各单位开始整理移交2015年形成的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综合档案: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纸质、电子文件,录音、录像带,照片(包括纸质和数码)和各单位获市级以上的奖状、奖牌、奖杯、证书、锦旗等以及与外单位交流中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等。详情请参考《燕山大学校属各单位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见档案馆主页“业务指导—归档范围”一栏);
2、人事档案:涉及的部门主要包括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团委和工会等。具体请参考《燕山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单位及归档范围》(见档案馆主页“业务指导—归档范围”一栏);
3、往年未及时归档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立卷指导工作;
2、综合档案移交前填写打印《燕山大学档案移交目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ag@ysu.edu.cn。(具体格式见档案馆主页“常用下载”一栏);
3、人事档案移交时现场填写《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册》。
三、归档时间:
1、学校各部门形成材料应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2、各院系等形成教学材料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四、联系方式:
1.人事档案移交地点:世纪楼2010 联系电话:8074607
2.综合档案移交地点:人文馆116 联系电话:8057091
档案馆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