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具备细致严谨、守口如瓶的良好保密素养,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查借阅制度,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不徇私情。
3.档案材料原则上只限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利用,如必须借出,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期限归还。
4.查阅密级档案,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5.档案库房非工作人员原则不准进入,利用非开放档案由接待人员查阅目录工具。
6.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带出档案馆,不得随意复印、摘抄,档案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传播具体档案内容。
7.不需归档的重复文件不得作为垃圾处理,应统一送造纸厂处理或监督销毁。
8.对泄密、遗失和破坏档案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9.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和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