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征集校史文物和实物暂行办法
2020年09月01日 16:23 (点击:)

燕山大学校史陈列馆以展示学校悠久的办学历程,弘扬百年优良传统为宗旨,以传递燕大人奋斗基因、工匠精神、卓越品质、家国情怀为己任。为了做好校史陈列馆筹建期间和建成后文物、实物展品的征集和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集范围

征集自建校至今的历史资料,范围涵盖燕山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在党建思政、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后勤工作、精神文明、体育文娱、团学组织、基本设施等方面以及各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史料。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各个历史时期的校牌、印章、证章、校标、校旗、校徽、校服、校训、校区规划图、祝贺函电、捐赠礼品等。

2、各个历史时期各部门制发的各类文件、文稿、印刷品、信函等。

3、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等。

4、各个历史时期上级领导、专家学者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音像、题词、手迹等。

5、各个历史时期校领导、两院院士、国家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教师等的笔记、传记、聘书、专著、手稿、奖状、奖品、证书、证章等。

6、各个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等的照片、视频资料。

7、学校集体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证书、奖杯、奖牌、奖章、荣誉证书等。

8、历届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论著、手稿、笔记、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生活用品,以及校友个人创作的重要作品或实物等。

9、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等在校期间和近期有代表性的照片、资料和实物等。

10、建校以来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或活动的文稿、照片、音像、题词以及媒体报道等。

11、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设备、教具、模型、仪器设备类实物、办公用品(桌椅、电铃、钟、锦旗、信封、信纸、公文袋、打字机、油印机等)等。

12、“燕大故事”资料,包括某栋建筑、某处景观、某件设备以及捐赠史料等背后的故事,校友在校期间发生在自己或同学身上的故事等。

13、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直接捐赠

直接将收藏或收集的燕山大学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学校对符合校史陈列馆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登记造册。

2、复制仿制

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展出复制仿制件,并标明出处。

3、拜访征集

如捐赠者事务繁忙,或年事已高,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学校派人登门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对拟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的老同志、老校友,若书写不便,学校亦可派人前往,通过访谈、录音、录像形式,做好记录并整理。

4、信息提供

通过捐赠入口登记校史资料信息或将有关信息发送至燕山大学校史陈列馆电子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5、无偿征调

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存放校史陈列馆永久保管和展陈。

6、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鉴定与管理

1、甄别和筛选

由校史陈列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史料、实物、照片等进行甄别和筛选,对接收的每件校史文物或实物都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按照文物管理的规程予以保护珍存,择要展出。

2、保管方式

对征集到的校史图文资料、电子资料及实物交由档案馆(校史馆)备案、存档,永久保管。

3、利用方式

按照档案法规进行管理、利用;经捐赠者许可,部分校史资料、实物可进行数字化处理,在网上校史陈列馆展出,使广大观众可以异地浏览。

 

四、表彰与奖励

1、学校将向捐赠者(个人或单位)颁发收藏证书,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复制品展出时,经征得同意,注明原件出处或提供者姓名。

2、对所有提供校史图片、资料和实物等的师生、校友和组织,学校赠送专门纪念品。

3、对于热心支持、帮助学校征集校史文物、实物,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实物的有关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的人士,学校赠送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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