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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归档工作的补充说明
2017年06月06日 14:51 llh(点击:)

校属各单位:

档案馆《关于做好2017年归档工作的通知》发布后,陆续接到一些单位的咨询电话,现对集中关注的几个问题做如下补充说明:

1、如果我单位不产生某条目的材料是否可以直接删掉该条目?

答:很抱歉,不可以。如贵单位认为确实不产生该条目材料,可以在 “是否产生该材料”一栏后划“×”,原始表格的“归档范围”一栏请勿做改动。

2、如果我单位有一些“归档范围”未列出的材料,怎么办?

答:如出现此情况,您可以在我们的表格下面追加表格,并在序号栏注明“追加”,而不用续写序号。

3、如对保管期限有异议,怎么办?

答:如有此情况,您可以在表格后做备注说明。

4、其他注意事项:原始表格请勿做任何改动,如有特殊需要说明情况,均可在表格后做备注说明。此外,各单位交回的《确认表》,档案馆收齐后会整理归档,长期保存,因此,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认真对待《确认表》的签字确认工作。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进一步致电档案馆咨询。

档案馆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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