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档案保管制度
2022年10月26日 10:11 (点击:)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档案保管制度、查(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接收入库的档案,需认真清点无误后,及时登帐、分类编号,按保管期限和排架要求整齐有序存放在档案柜、箱内。未装订的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放。

3.根据入库档案,编制案卷目录及各种检查工具。

4.密级档案须与开放档案分开存放,由专人负责,专库、专柜保管。

5.接收、保管、利用档案要按规定认真核对、签字、登记。对于借出的案卷必须登记,归还时当面点清无误,及时注销上架,做到帐物相符。

6.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不得随意涂改乱画,不得私自摘抄和随便复印。需要修改补充档案时,须经相关业务部门批准,并在案卷备考表内写明修改原因和时间。

7.按规定做好档案工作统计,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

8.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如发现褪色、破损和变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对已到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经过鉴定批准及时销毁。

9.库房内严禁堆放杂物,保持清洁,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晒等,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10.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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